“房住不炒”真正抓住解决城镇住房问题的要害

来源:北京日报(北京)2017-11-06 12:02:55

  提问: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如何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来深入理解未来我国住房政策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体现了党中央对当前经济新常态下错综复杂城镇住房矛盾根源认识的新高度,也充分说明了党中央立志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大局观与历史担当,及克服住房领域长期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强烈责任意识。这些论断不长,但十分重要,将成为未来长时期内我国住房政策的根本性指导思想,值得深入学习和体会。

  首先,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这将成为未来我国住房政策核心指导思想。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城镇住房价格持续飙升,房地产市场乱象丛生,蕴含了很大的金融风险,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炒房成风,住房脱离了本来的居住属性,沦为投资和投机的工具。社会上曾经有很多观点认为,住房天然具有居住和投资的双重属性,在市场经济下,商品住房很难避免成为投资炒作的对象,其价格应该完全交由市场来决定。这些观点曾经严重影响了政府的住房政策制定思路,导致房价经常性出现飙升。只有“房住不炒”这个提法出现,才是真正抓住解决城镇住房问题的要害,即关键就是要让至少一部分住房剥离投资功能,使其失去炒的可能性。

  其次,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表明深化供给侧改革,将成为未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重点突破方向。党中央在深思熟虑之后,开始认为住房制度不仅要有市场配置作为主体组成部分,也不仅要补上政府保障的短板,还要在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之外扶持培养新供给主体、探索增加“第三条道路”的可能性。那么这个新供给主体,应该是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之外、具有非盈利特征的社会组织机构。针对住房保障,十九大报告提出“多渠道保障”的崭新提法,表明在推进住房保障建设过程中,不仅是各级政府有主体责任要通过财政和公共资源来提供托底性质的住房保障,也要充分动员和科学有效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民间力量来提供各种形式各种性质的住房保障与住房扶助。再看“租售并举”,这是近几年来政府在住房市场方面最为大力推进和提倡的口号,其直接目标是要改善住房市场在租售结构上的失衡,其本质思路也是从调节住房供应结构入手,通过化解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实现住房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最后,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以及“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是一个完整整体,不可割裂来看待和理解学习。“房住不炒”提供了思路,住房制度的建设要求指出了发力方向,“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是最终目标。“房住不炒”,除了加强住房需求端的调控包括坚持限购限贷、降杠杆、遏制商品住房过快流通来平抑炒作之风、让房子变得难炒外,更主要的是治标也治本,从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入手,让一部分房子变得不可炒、无炒作价值。比如,增加住房供应品种,分流住房需求和投资性需求,针对刚需者提供只能住不能炒的房子,最近北京(楼盘)推出的共有产权房就是一个有益的探索。无论“房住不炒”,还是“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归根到底,都是为“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服务,要以这个目标为根本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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